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室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 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发表时间:2023-05-08 15:23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把握新时代关工委工作的总体要求 1.把握新时代关工委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服务中心大局,充分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授、老模范(以下简称“五老”)等群体作用,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理想信念、思想道德、传统文化、科技素养、法治观念和心理健康教育为重点,努力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赣州的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践行新时代关工委工作的使命任务 2.教育引导青少年坚定不移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充分发挥广大“五老”在政治、威望、经验等方面优势,紧密结合“三大战略、八大行动”,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和结合点,大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宣传教育,向青少年讲好习近平总书记对赣南老区的深情厚爱,讲好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讲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巨大优越性,用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教育青少年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引导青少年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 3.加强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组织青少年到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烈士纪念设施、红色名村,常态化开展以聆听一次红色故事、阅读一本红色书籍、参观一次红色教育基地、重走一次红色之路、开展一次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深入开展红色文化进校园、红领巾讲解员、红色夏令营等主题活动,帮助青少年寻根、铸魂、聚心,引导青少年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组织开展家风家训经典佳句诵读、“好家风、好媳妇、好孩子”评选等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青少年感受中华文化魅力,传承中华传统美德。 4.精准帮扶帮教困境学生。深化拓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帮教“双万工程”活动,以“一对一”为基本模式,以“结对”为亲情纽带,以“帮扶帮教”为根本路径,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青少年为重点,加强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关爱,坚持“五老”每年走访看望结对帮扶帮教对象两次以上,每个月通过电话或微信等方式联系一次。发挥赣州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作用,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动员更多爱心人士参与助学帮困帮扶,不断巩固提升帮扶成效。 5.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全面实施“五老”关爱下一代工程,深化“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组织“五老”积极参与净化文化市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网吧义务监督等活动,持续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心理障碍、防火灾、防拐卖、防性侵、防触电、防校园欺凌等“八防”安全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加强新时代关工委建设 6.强化组织建设。持续深化“五好”基层关工委(领导班子建设好、“五老”作用发挥好、制度健全执行好、积极探索创新好、活动经常效果好)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完成中国关工委“十四五”规划提出的“五好”关工委达标率目标。依托基层党组织,深入推进学校、机关、社区、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关工委组织建设,有效提升基层关工组织覆盖面。 7.加强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关工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以党的建设带动关工委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赣组字〔2021〕44 号)精神,精心选配政治可靠、经验丰富、威望较高、身体健康、热心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担任各级关工委领导。及时把新退出领导岗位、年富力强、热爱青少年、适应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要求的领导干部充实到关工委班子队伍。市、县(市、区)关工委班子原则上应有 3 名及以上同级老同志;乡镇(街道)关工委班子原则上应有 2 名及以上同级老同志;村(社区)等基层关工委应有至少 1 名老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县级关工委班子选配要考虑年龄结构,副主任等班子成员一般不宜超过 75 周岁,且原则上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职务。积极吸收大学生村官、社区干部和企业家参加关工委工作。建立健全“五老”登记制度和“五老”动态调整机制,把参与关工委工作的“五老”和专兼职干部纳入同级党校的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加强关工委日常工作机构建设,关工委日常工作机构原则上设在同级党委组织或老干部工作部门。县级及以上关工委日常工作机构配备不少于 2 名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工作人员,乡镇(街道)以下基层关工委日常工作机构明确兼职工作人员。加强日常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的培养、教育、交流、使用,保护和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8.推进阵地建设和能力建设。依托全市 120 个红色名村、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于都中央红军长征出发纪念馆、兴国将军园、大余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等资源,打造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依托“树家风、育新人”活动和名人故居等场所,打造村(居)风、家风教育基地;依托秀美乡村、现代农业园、农耕文化园、青少年活动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等平台,打造青少年劳动科普教育和中小学生校外拓展训练基地;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等资源,为广大青少年搭建创新创业就业平台;依托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文化、教育、卫生、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围绕社会治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等问题,加强青少年权益保障、普法教育、安全监督和心理健康服务等阵地建设。加强各级关工委“五老”报告团队、宣讲团队、关爱团队、科技服务团队等队伍建设,根据团队“五老”特长和志愿,组建思政巡讲报告员、红色教育宣传员、文明新风引导员、普法维权帮教员、家教家风传播员、乡村振兴指导员、社会治理网格员、科技文化辅导员、助学帮困协调员、心理健康咨询员等“十大员”队伍,组织开展关爱教育活动,提升关爱工作的执行力、战斗力和服务能力。 四、强化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保障 9.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考评体系,纳入党校党政干部培训班课程,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创新发展。各级党委明确 1 名负责同志分管关工委工作,各级关工委主任由同级党委确定。党委有关领导要积极参加关工委组织的重大活动,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各县(市、区)要加强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等保障,将关工委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各级关工委必要的专项活动经费,并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逐步增加。村(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关工委所需经费由所在单位保障落实。 10.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关工委主动作为、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心下一代工作机制。完善关工委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做好协同配合工作,为老同志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形成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工作合力。 11.加强经费保障。各地可结合实际,对担任关工委领导职务及坚持关工委日常工作的“五老”人员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关怀帮助。各级党委组织、老干部工作部门或基层党组织在春节、重阳等传统节日要组织看望慰问“五老”人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增强“五老”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对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五老”,按规定给予鼓励和表扬。 12.浓厚工作氛围。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发挥好各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实际举措,宣传“五老”队伍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宣传“五老”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的典型经验做法,不断扩大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影响力、吸引力,为关工委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